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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溪引行动”招贤纳士

2020-05-29 15:16:51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陈小娜)近日,我县《师带徒“溪引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茶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开启新篇章。

据悉,出台《方案》旨在通过实施名师带徒制度,充分发挥我县高层次人才“传、帮、带”作用,加强对青年学子的培养,引导青年学子来安就业创业,促进我县各领域事业发展,让更多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精准高效地发展壮大我县人才总量,为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全力推动‘四个安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方案》提出了具体帮扶措施:师傅将被授予“安溪县青年人才导师”称号并颁发证书;首次来我县拜师学艺且成功确定师徒关系的青年学子,经核定给予每人600元的一次性交通和住宿补贴;徒弟到师傅所在企业实习见习的,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实习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徒弟在安溪就业创业的,按博士、硕士、学士分别给予师傅每人10000元、5000元、2000元的引才推介奖励;徒弟与师傅所在企业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分别给予博士、硕士、学士每人60000元、30000元、10000元的就业补贴,分三年按50%、30%、20%给予发放。徒弟选择在县内其他企业就业的,由县人社局参照相应政策兑现就业补贴。

《方案》规定,每年支持师徒合作项目不超过10个。在我县首次创业,师徒出资各占20%及以上且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20万元的,给予该创业项目一次性10000元的创业补贴;正常经营并纳税6个月以上的,再给予该创业项目一次性20000元的创业成功补贴;正常经营并纳税12个月以上且带动5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该创业项目一次性30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徒弟自主创业或与他人合伙创业的,由县人社局参照相应政策兑现创业补贴;徒弟不能重复享受师带徒就业补贴和创业补贴。徒弟如符合市、县其他就业创业政策规定条件的,可叠加享受相应的政策补贴。

师带徒依据自主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开展传帮带。师徒双方必须签订《安溪县名师带徒协议书》,明确师徒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并由县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鉴证后正式生效。师傅每带一名徒弟必须填写一份协议书。一名徒弟只能拜一名师傅,一名师傅最多只能同时带五个徒弟。协议期间徒弟须以实习见习或就业创业的形式跟随师傅学习至少3个月。协议期限为24个月。

《方案》还明确师带徒申报条件。师傅的申报条件为: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内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徒弟的申报条件为:一般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在读生或毕业生,优先考虑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毕业生。

责任编辑:王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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