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五、继承编
●废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规定“立有数份遗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及相关规则
●继承人实施“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篇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等行为,情节严重的,“被继承人知道”后,“对该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明确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增加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
●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增加了归国家所有的遗产需用于公益事处的规定
六、侵杈责任编
●继确立“自甘风险”规则。自愿参加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他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他人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对受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的,受害人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务等合理措施,及时有效合理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完善网络侵权责任制度
●明确挂靠车辆引发交通事故时的责任主体,明确机动车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赔偿顺序,增加非营运机动车无偿搭乘造成损害的处理规则
●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
●明确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的发生
责任编辑:黄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