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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诉前化解交房纠纷

2021-02-05 17:08:55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苏连锦)“交房期限都过去半年多了,开发商却迟迟不肯交房,唉……我们聘请了律师,准备集体起诉。”“不是我们不想交房,只是受疫情影响,工期都无法按时进行,我们也很苦恼……”

  原来购买参内镇某小区商品房的30户业主,与该小区的开发商泉州市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为交房问题产生纠纷,30户业主欲将开发商告上法院。得知消息后,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走诉讼途径需要耗费大量精力、财力,诉前调解不仅能保障合法权益,还能减轻当事人诉累。

  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立即邀请县政协委员林荣煌、调解员吴庆勋共同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代理人分别进行事前沟通了解。经了解,30户业主和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于2020年5月31日前交房。合同签订后,该公司未按约定交付房屋,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自2020年6月1日起以双方合同约定的总房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至案涉房屋符合交楼条件之日止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了解案由后,法官、政协委员和人民调解员确定了调解方向,提出以“物业费折抵违约金”的调解方案,而后,组织双方代理人对该系列案件展开调解,运用法院刚刚建立并投入使用的线上调解室,对该系列案件进行联调全程录音录像。

  调解过程中,综合双方的诉求,法官对泉州市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法律释明,重点对照合同条款,让其清楚地认识到哪些属于合法顺延交房事由,促使该公司拿出最大的履行诚意。同时,建议业主退让一步,并提出以“物业费折抵违约金”的调解方案。

  最终,在法官的释法和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寓情于理的劝解下,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该公司自愿支付业主部分逾期交房违约金并代为缴纳部分物业服务费以折抵违约金;双方就逾期交房达成协议再无其他争议。

  “一站式”诉前化解30起商品房逾期交房纠纷,是县法院构建多元调解大格局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县法院立足茶乡特色,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解、多单位联动联调、大数据联通网上调解等方式,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刘阳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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