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紫瑜)24日,县公安局驻县河长办河湖警长联络室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我县与市级同步成立河湖警长联络室,开始实行河湖警长制。
据介绍,成立河湖警长联络室,是我县推行河湖警长制的重要举措。联络室设在县河长办,将统筹组织各警种部门力量,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突出问题,重点打击污染环境、暴力抗法以及涉河湖黑恶等违法犯罪,依法处理涉河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同时,将与河长办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智慧河长”建设,运用“亮雪工程”、河长制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执法信息共享,构建水域治安防控网络。
据悉,县级河湖警长由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乡级河湖警长由各派出所分管副所长担任。各级河湖警长将在对应河湖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共同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打造平安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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