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经济视点 民生社会 热点聚焦 视听安溪 茶乡安溪 产业安溪 人文安溪 部门动态 乡镇风采 安溪人才 公告公示 图说安溪 便民资讯 美食旅游 凤山文学

关于印发《2020年安溪县“宪法宣传周”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12-01 16:57:54来源: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司法局制定了《2020年安溪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县司法局ax23288932@126.com。

 

中共安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安溪县委宣传部        

 

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安溪县司法局

                                    2020年11月26日

 

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中共安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01126日印发


2020年安溪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20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推动全县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制定安溪县20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一段时间,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安溪中的重大作用。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时间安排

11月30日(周一)--12月6日(周日)

四、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县取得的重大进展、重大成就,进一步彰显公平正义;

(三)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深入学习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四)大力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七五”普法成果。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五、工作安排

根据中央、省、市2020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宣传周期间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一)主场活动

12月4日上午9:00在龙津公园,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暨2020年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12月4日晚上在县影剧院举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文艺晚会。

牵头单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司法局、凤城镇、城厢镇

(二)主题日活动

根据关于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有关精神,2020年“宪法宣传周”设立如下七个主题日,由牵头单位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细化宣传主题,策划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原则上按规定的日期举办,也可商请县司法局进行调整。各牵头单位宣传活动安排请于11月30日报送县司法局。

    1.宪法进企业主题日(1130日)

基本要求: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集中展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县工商联组织开设民营经济法治建设专场。县总工会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县发改、县工信商局、县工商联、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

    2.宪法进乡村主题日(12月1日)

基本要求:针对乡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牵头单位: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3.宪法进机关主题日(12月2日)

基本要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法治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人大办、县文明办、县司法局

    4.宪法进校园主题日(12月3日)

基本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举办全县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鼓励各校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宪法体验。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司法局

    5.宪法进社区主题日(12月4日)

基本要求: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有关规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6.宪法进军营主题日(12月5日)

基本要求: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部队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律师事务所

    7.宪法进网络主题日(12月6日)

基本要求: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司法局、县媒体中心

各牵头单位要参照主题日方案策划制定本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统筹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因地制宜,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广泛开展生动活泼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三)其他活动安排

1.举办一期现场旁听庭审活动。选择一个典型案件,组织县直行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院现场庭审活动。(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

    2.组织一期培训。邀请专家讲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司法局)

    3.开展一场《民法典》宣传活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11月30日在县三馆举行《民法典》知识竞赛现场决赛。(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办、县司法局)

六、宣传报道

(一)开展“新媒体法雨行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县司法局将依托“安溪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开展以以案释法、免费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媒体法雨行动”。各乡镇各单位自有的官方新媒体要积极参与到“新媒体法雨行动”中来,单位网站要做好宪法专题建设,鼓励引导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在线学习宪法知识。

(二)新闻媒体加强法治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要认真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要精心策划,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要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安溪报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要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三)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集中宣传。司法机关、执法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本系统的典型案例。通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对典型案件的释法说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四)利用各地各部门的自有宣传阵地营造氛围。要在茶都、车站、法治文化广场等现有的宣传阵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外服务窗口等公众场所播放宪法宣传图片、标语、短视频等,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形成宪法宣传的浓厚社会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民,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注重协同协作,落实普法责任。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单位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项主题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所、公证处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三)创新方式方法,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单位应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活动情况应及时上传到百千万平台。各乡镇各单位“12·4”宪法宣传周工作总结,请于12月16日前报县委依法治县办。

联系人:林传生,联系电话:23288932,邮箱:ax23288932@126.com

责任编辑:叶一煌

回顶部 ↑